消費券

2008121412:54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「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」,內政部今天隨即針對1月18日發放當天的發放作業模擬演練。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,民眾在領券時必須準備印章、新式身分證和領券通知單;無法親自到場的民眾可以委託其他成年人領取。各個戶政機關在當天也會有值班人員協助處理各種問題。(李人岳報導)

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,符合資格的國民在領取消費券時,必須準備印章、身分證和領券通知書,前往指定的領券處領取。民眾如果無法親自到場,也可以利用通知單上的委託書,在簽名或蓋章後,委託同一戶籍的其他成年人領取。另外,未成年的領取人必須由已成年的法定代理人代為領取。

廖了以說,領取人必須持(新式國民身分證)或戶口名簿到現場領取,駕照、健保卡或舊式身份證都不能接受。不過他也強調,全國戶政機關在發放當天都會有值班人員核發臨時身分證,並且處理各種問題。廖了以指出,週六的演練除了計算發放作業所需的時間之外,現場發現的各種突發狀況,也將作為正式發放時的參考。

 

消費券3600三讀過了 明年3/31前出生都有

中廣 更新日期:2008/12/06 06:35

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了「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」。雖然民進黨立院黨團,始終是堅持要以發放3,800元的現金來取代消費券,在朝野協商沒有共識的情況下,最後院會還是以表決的方式,通過了行政院的版本,確定符合資格的台灣地區民眾,每人都可以領取3,600元面額的消費券。

受到全民注目的「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草案」,5號在立法院院會經過表決獲得通過,確定經由內政部認定符合領取資格者,每人都能領到面額3,600元的消費券。

不過民進黨立委李俊毅還是認為,發現金比較好。

條例中同時也確定,只要是在明年三月卅一號出生,並完成戶籍登記的新生兒,也都可以領取消費券,而這些消費券的使用期限,則是定在明年九月卅號為止。另一方面,在特別條例通過後,國民黨團也希望,行政院能在這個月八號前,將消費券特別預算送入立院審查,並在十二號邀請政院長劉兆玄等相關部會首長到立院報告備詢,最快在二十六號就要完成特別預算的三讀,讓全民趕在明年元月十八號前,都能領到3,600消費券。